15级高专护辅导员、高职护1250-1258班班主任:
根据1月18日关于印发《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和学分认定办法(暂行)》的通知,经护理系研究决定,作出以下安排:
1.要求班主任、辅导员转发学院2个文件和1个通知到所在班级群。
2.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文件,学习培养方案和学分认定办法。
3.要求学生重视社会实践,在校期间须满36学时方可毕业。
4.若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,一定要填表盖章,开学后报护理系。
5.护理系要求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应遵循“就近、安全”的原则。
望班主任、辅导员务必转达给学生。
护理系
2016年1月20日